我又隔了一天寫日誌了。昨天因為與Ivy討論住新居及由誰照顧2個BB的事弄得很不高興,所以沒心情寫日誌。今日想想,她說的也不是沒有道理。她擔心將來開支會很大,又要供樓,又要付托兒所費用,最終可能會入不敷支。這點我都明白,但又有什麼辦法呢?住的方面可能會搬遠少少,但我都是想住的空間大些,因為始終人多了,而且我的性格是「一是不選,一是要選最好的」。我不敢說我今次所選的是最好,但起碼符合我心中很多的條件,唯一的缺點便是遠。其實我都不是想選那麼遠的,可是支金有限,在有限的支金裏選較大的單位及環境,便唯有這個單位符合我的心水。另外托兒所方面,因為大家都要返工,沒時間照顧BB,只好交給別人照顧。我和Ivy都不想交給菲傭照顧,交給Ivy父母我又有點不放心,畢竟他們年紀大,又要照顧2個BB,我怕他們辛苦;而且如果要全日照顧的話,岳母可能要辭工,我是不想因此而要岳母辭工的。在別無他選下,唯有交給托兒所照顧。我覺得這樣也沒壞,至少從少學習群體生活,學習自理能力(托兒所會教的),只是收費比較貴,因為要付兩份價錢,但這也是沒辦法的事,希望Ivy能夠明白。
我也不想一意孤行,可是有其他更好的辦法嗎?你說搬近西環住,方便照應,我是認同,但西環樓的尺價也不便宜呀。我心中是想住一間更大的單位,沒有理由因為支金有限,白白浪費金錢而買一個只是大少少的單位吧!那和不搬有什麼分別呢?至於照應,大家放工可以有餐住家飯吃我當然高興,但始終BB要人全日照顧,難道真的要岳母辭工照顧孖寶嗎?要照顧的是2個BB,不是一個,會加倍辛苦的,難道又要再請多個工人一起照顧嗎?這樣和把他們交給托兒所的費用也是差不多。或是Ivy你辭職照做全職媽媽呢?但是只有我一份收入,生活會更加拮据。我覺得最遲九月要做決定了,如果決定買新屋,又要搞一輪手續,又要裝修,到BB出世只剩不多的時間了,要有所決定,最多和大家的公母商量可否減一些家用,之後大家再節儉一些。如果再不決定,到時BB出世,又要買BB床2張,又要買BB車2架,現在的家還勉強放得下。那再大些1-2歲,要給空間他們玩,讓他們爬行,學習走路,之後再大些要給他們2張床睡覺,那裏有空間呀,難道到時才臨急臨忙買樓再裝修,會不會遲了一些呢?我都是希望早些作出安排,讓他們盡早有一個比較好的環境生活而已。
囉唆了一番,請見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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